知法守法 与法同行——李沧区君峰路幼儿园宪法知识宣传周 |
时间:2021年12月03日 点击量:93 |
学习宪法 守法合规 诚信立业 从我们呱呱坠地开始 不论是童年生活,还是成人之后 人生的每一个重要阶段 TA都始终守护着我们 那么,TA到底是谁呢?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,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曾于1954年9月20日、1975年1月17日、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,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,并历经1988年、1993年、1999年、2004年、2018年五次修订。 2014年11月1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,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、加强宪法实施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将12月4日设立为“国家宪法日”。 李沧区君峰路幼儿园宪法知识宣传。 为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,充分利用校园LED电子屏进行宪法宣传滚动展播,增强全园教职工的法制观念、法治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在全园营造懂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良好氛围。 我园保教主任李老师组织教师们学习相关宪法知识:如宪法的地位,设立宪法日的意义,宪法的作用等。通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,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教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。 今年12月4日 让我们一起去看看 宪法到底和我们的一生 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是保持国家统一、民族团结、经济发展、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,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。 1.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,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; 2.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,否则无效; 3.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; 4.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; 5.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; 设立宪法日的意义 设立“国家宪法日”,是一个重要的仪式,传递的是依宪治国、依宪执政的理念。 设立国家宪法日,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,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“教育日、普及日、深化日”,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、宪法至上、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。 设立国家宪法日,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。权力属于人民,权力服从宪法。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,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。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。 宪法的作用 1.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。 2.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。 3.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。 4.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。 国无法不治 我们在宪法的保护下成长 须牢记宪法 坚定对宪法的信仰 携手创造美好的未来! |